勞動部112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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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近期宣布推出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計劃,旨在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家庭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負擔。此補助計劃針對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放申請,受理時間從113年2月16日開始,截止至3月15日。

符合以下資格的家庭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1. 失業勞工必須為非自願離職,在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5日)之前已經失業1個月以上(即113年2月15日以前失業),並已獲得核付的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2. 在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5日)已就業的失業勞工,但在前一年內(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曾經獲得過核付的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在這段期間未超過3個月失業的,仍有資格提出申請。
  3. 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綜合所得總額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申請人的子女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在113年3月15日之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

根據補助計劃,失業勞工的子女就讀公立高中職每學期可獲得4000元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為6000元,就讀公立大專校院為1萬3600元,就讀私立大專校院為2萬4000元。對於獨自負擔家計或有2個以上子女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將再增加2成。

家庭也需注意,若子女就讀私立大專校院,需選擇補助或教育部提供的定額減免學雜費,而若子女就讀高中職,已享有教育部提供的免學費方案或已申請其他政府就學補助措施者,則不得重複申請本就學補助。

勞動部呼籲符合資格的家庭在受理期限內向勞動部提出申請。詳細申請程序及相關資訊可透過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或撥打勞動部勞工諮詢專線195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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